选址审核流程(选址意见书审批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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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办理流程

法律分析:第一步:申请人持申请材料至“市民之家”规划局窗口申请办理《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经工作人员审核,符合受理规定的,予以受理。

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申办程序 建设单位在每个工作日(周一至周六,以下同)持有关材料到规划局窗口(以下简称窗口)申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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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证一书”办理程序 办理“三证一书”顺序 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 ①办理选址意见书申请报告 ②项目立项批复(赣发改环资字[2011]791号)、用地指标(详见初步设计或总平面图)。③取得国土部门的选址意见。

第一阶段:立项规划选址阶段 到规划局(牵头部门)窗口办理《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的审批: (一)提交办理《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所需材料,并领取签收《审批跟踪监督卡》(以下简称《监督卡》)。

独立选址土地报批流程

【第三步】提交用地预审申请。农用地转用或土地征收经依法批准后,用地单位应持《选址意见书》两年内向同级国土资源局提出用地预审申请,由该国土资源局核发《建设项目用地预审报告书》。 【第四步】办理立项等手续。

建设用地报批程序 对列入省重大产业项目用地的分批次或单独选址的建设项目进行用地预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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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地产项目开发报建报批工作流程: 对取得土地和准备开发项目打可行性研究报告和立项申请,然后到计划发展委员会申请立项。 凭土地出让合同到规划局规划技术处申报,有规划测绘队测绘后,取得建设项目规划红线图。

单独选址项目用地审核的办理程序是:建设项目批准、核准前或者备案前后,由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对建设项目用地事项进行审查,提出建设项目用地预审意见。

单独选址项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城市规划区范围外,在农用地转用审批中按项目单独编制方案,单独上报的交通、能源、水利、军事等重大基础设施建设项目。

必须依法申请使用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城市建设用地范围内的国有建设用地。能源、交通、水利、矿山、军事设施等建设项目确需使用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城市建设用地范围外的土地,按照单独选址项目用地的审查报批程序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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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地预审和选址意见书办理流程

1、法律主观:土地预审的流程如下: 项目用地单位向市国土资源局规划测绘科提出申请。 受理。

2、征地单位需要持《选址意见书》到国土资源局提出土地使用的预审申请,再由国土资源局下发《建设项目用地预审书》。

3、用地单位应按规定缴纳选址规费。第三步用地单位持该《选址意见书》向同级国土资源局提出用地预审申请,由该国土资源局核发《建设项目用地预审报告书》。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选址意见书审批流程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的几点解答对大家有用,有任何问题和不懂的,欢迎各位老师在评论区讨论,给我留言。

标签: 选址意见书 单独选址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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